有一位母亲,前不久跑来向我告状,说她有一个“不肖之子”,20多岁,一直还未找到称意的工作。据她讲,儿子在外面胆怯无能,一点儿也没有闯荡的勇气,因而只会整天“龟缩”在家里;然而在家里他却蛮不讲理,大耍威风。他整天指责父母,历数他从小到大父母的种种教育失职行为,其中主要的一条罪状是“只知道抓学习,没有教会他做人”,以至造成了他今天找不到工作的严重后果。
这也许算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确实接触到不少青年人,他们把自己人生境遇的不如意以及自卑、胆怯、不适应等等心理弱点,全都归咎于父母以前对自己的错误教育……
我不否认他们所说的是事实,我也同意他们的父母对于子女现在所存在的很多问题,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不过在既成事实已经成立的情况下,我却不赞成他们对其父母所持的这种无休止、全方位的埋怨与“谴责”,因为父母并不如我们主观所想像的那样,应该对其的教育失误“担负全责”。
社会心理学对归因现象的研究揭示,在一个事件或行为发生后,观察者常常过高地估计行为者内在因素的重要性,即在解释某人的行为时,经常忽略他们所处情境的作用,而夸大行为者性格特征的作用,这在心理学中称之为“基本归因的偏差”。同时,行为者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更多地作情境归因,过分强调外在因素的作用。
上述那些对父母的过失总耿耿于怀的青年人,实际上是把父母的过失也看成了主观的、人为的、人格化的甚至是故意的,而没有客观地从父母所受的历史与当时的环境的制约因素等方面来看待问题。他们没有想到其父母的教育方式,必然要受他们的上一辈、他们的历史、社会环境及其成长背景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